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
上半年度业务数据情况公示
时间:2023-07-13
来源:东安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综合业务部
编辑:吴迪
审核:刘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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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6人,不捕12人;决定起诉145人,决定不起诉10人。
二、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监督撤案5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
四、民事检察监督情况
提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83件,采纳检察建议83件;提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66件,采纳检察建议66件,支持起诉19件。
五、行政检察监督情况
提出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4件,采纳检察建议4件;提出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18件,采纳检察建议18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8件,诉前检察建议2件,提起公益诉讼2件。
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情况
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7人、不捕5人;决定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0人,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0人;开展法治巡讲17次。
八、知识产权检察情况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20人。
九、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接收群众信访案件14件。
十、其他工作情况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43件;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