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东检行政检察小课堂第一期
时间:2024-07-09
来源:东安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惠
录入:吴迪
审核:刘春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以行政检察促进人民法院公正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东安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最高检、省院、市院工作要求,成立宣传小组,定于2024年7月8日-7月12日,以“东检行政检察小课堂”系列行政检察知识普法、走访宣传,以及举办“行政检察与民同行”主题检察开放日的形式,开展以“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的“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
行政检察是什么?
行政检察是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促进审判机关依法审判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双重责任,承载着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使命。即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行政检察业务范围
行政检察既包括传统的“诉讼内”监督,即对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又积极向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等“诉讼外”监督拓展,同时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社会治理等贯穿监督办案始终。具体包括:
1.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进行监督;
2.对法院行政案件执行活动的监督;
3.对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
4.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监督;
5.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6.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
检察院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途径
1.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2.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检察院控告;
3.人民检察院依职权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