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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检察建议显作为

时间:2019-06-01

来源:东安检察院

作者:魏婷

编辑: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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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李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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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高检发释字〔2019〕1号)的要求,将检察建议作为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问题攻坚年,为进一步落实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坚持打击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东安区检察院向全市九个分局分别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各分局排查2019年第一季度是否有未成年人涉黑恶案件的线索未核查、是否有未成年人涉黑恶案件未移送审查起诉,切实做到“双清零”,并再次强调今后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恶案件要及时通知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既要保证案件质量,又要提升诉讼效率,达到快侦、快诉、快判的要求。各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开展排查工作,并且及时通过书面反馈相关情况,实现了扫黑除恶斗争的部门联动,形成了打击合力。

  近日,第六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涉嫌聚众斗殴的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案的9名男性犯罪嫌疑人中有6名是未成年人,9人案发前均供职于本市某KTV,办案人在审查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了解到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该娱乐场所从事陪女性客人喝酒、唱歌的服务,在应聘的过程中,招工人员均未对未成年人的年龄予以核实,也并未查看身份证件。该娱乐场所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异性陪侍服务的行为严重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针对该情况,东安区检察院向该娱乐场所所在辖区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处理。公安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警对涉案娱乐场所进行了调查取证,发现该娱乐场所确实存在为未成年人营利性陪侍服务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并对其处责令停产停业三个月、暂扣许可证、暂扣执照的行政处罚。

  东安区检察院未检部门通过检察建议的制发、监督反馈,使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富有刚性,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助推社会综合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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