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清四乱 共护丹江水
时间:2019-05-23
来源:东安检察院
作者:张伟光
编辑:李凯
录入:李凯
审核:李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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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东安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全面摸清和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厉打击河湖“四乱”违法现象,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5月13日,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干警冒着蒙蒙细雨,在本区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单位农业局局长及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据前期排查整治的东安区河湖“清四乱”问题清单,对辖区内东小河、西小河、兴隆河、牡丹江等进行了实地走访,对存在的“四乱”问题逐项进行详细核查。核查过程中,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要求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确保问题整改彻底、到位。
下一步,该院将对核查结果进行分析,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列出问题清单,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彻底整治河湖范围内的“四乱”问题,确保该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共同守护东安区的碧水蓝天。

下一步,该院将对核查结果进行分析,对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取证,列出问题清单,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正确履职,彻底整治河湖范围内的“四乱”问题,确保该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共同守护东安区的碧水蓝天。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东安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