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
时间:2022-06-27
来源:东安检察院
编辑:吴迪
审核:刘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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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负责办理向本院申请监督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负责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承办对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
负责人:李立平
联系方式:0453——6997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