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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为民初心 推进司法救助

时间:2020-11-10

来源:东安检察院

编辑:李凯

审核:刘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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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让受害群众感受到法律正义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2019年以来,东安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主动寻案源求实效。针对现阶段社会发展新趋势、人民群众新需求,我院不拘泥于传统工作方式方法,变被动受理当事人申请为主动寻找案源,控申部门积极与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等部门沟通联系,主动了解筛选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同时,第一时间与相关人员取得联系,了解家庭基本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办理对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因原案被告人马某某系孤儿,且无固定收入、无固定住址,原案被告人马某某被东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目前正服刑期间,被判决后也未向申请人某某进行任何民事赔偿。申请人杨某某因被伤害致重伤治疗的全部费用都由其个人承担。杨某某生活一直很困难,也未获得任何赔偿,导致其生活因该案陷入更加困难境地。经审批,为杨某某拨付并发放了5000元专项司法救助金。

      办理对王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
      王某某系智力残障人,因其父母早已离异,一直由其父亲边打工边照顾,其家庭为低保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每月的低保补助金,生活比较困难。因2017年12月5日遭受暴力抢劫致重伤后住院治疗期间已支出不少费用,后无力承担选择回家养病,导致其病情未及时得到有效治疗,病情更加严重,生活无法自理。加上加害人张某系孤儿,无固定职业与收入,且前科劣迹累累,根本无法对申请人进行民事赔偿,对申请人家庭无疑于是雪上加霜,直接导致王某某家庭生活因案陷入急迫困难。经审批,为王某某拨付并发放了5000元专项司法救助金。
      司法救助一头系着法律、一头系着百姓,所以从发现案源起直到救助金的发放,在整个司法救助过程,每个环节检察工作人员都谨慎办理,尽最大努力为申请人解决实际问题,体现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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